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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17处路段新增设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

  3月13日消息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车辆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以下17处路段新增设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目前已建设完毕并完成相关审批,决定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新增固定式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点位:

  1、青龙路北京外国语学校路口

  2、南二环路西与金马大道路口

  3、大丰互通马村往金江300米处路口

  4、G225与S212交叉路口

  5、美伦与南二环路口

  6、欣龙路与北二环路口

  7、富音路与北二环路口

  8、北一环与武亭路口

  9、工业大道与欣龙路

  10、工业大道与富音路

  11、工业大道与北一环

  12、欣龙路与北一环

  13、南一环与疏港路

  14、南一环与玉堂路

  15、南一环与富音路

  16、工业大道与疏港路路口

  17、工业大道与玉堂路路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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