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网移动版

首页 > 海南 >

三亚立案调查小微型客车租赁未备案行为

  元旦假期之际,三亚成为旅游热门目的地。为出行方便,很多游客会选择租车出行,但大部分游客在租车时并不清楚租用车辆需在正规的租车公司租已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车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现场。

  近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行政执法支队联合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小微型客车租赁未备案行为,在三亚湾路段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5辆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车辆,目前案件已立案调查。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现场。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修正)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现场。

  旅行要愉快、安全最重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醒各位游客,请在正规租车公司租已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车辆。

  

(责任编辑:admin)
    广告位API接口通信错误,查看德得广告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