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时间:2022-11-23 22:25 来源:搜狐网 作者:贝贝 点击:次
| 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等等 产假不是188天吗? 这里小编要给大家科普下 这个188天是怎么回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 60天。另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 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因此, 188天=98天顺产产假+60天生育假+1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 另外如果难产的,再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产假15天。 注享受纯母乳假的女职工,须在爱婴医院分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纯母乳喂养产妇,并且由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证明》的可享受增加的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 产假是否包含节假日? 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比如端午节和五一劳动节这些是算在产假里面的,如果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是不延长的哟! 产假能分开休吗? 产假不能分开休,应该 连续一次性休完。 怀孕流产,有产假吗? 孕期流产的女职工,也享有休产假的权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7个月,被安排加班合理吗? 不合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因此, 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 产假期间,女职工社保如何缴纳?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应该按规定缴纳单位部分的社保费,女职工个人也应该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社保费,职工个人部分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责任编辑:admin) | 

